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为完成我校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报送工作,需校内各相关单位提供有关数据及信息,现将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和数据、信息内容
(一)校内有实验/实训场所的教学单位(见附件2)
根据本单位开设相关课程、人员及获奖等情况,填写《2021-2022学年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3)、《2021-2022学年实验室情况统计表》(附件4)、《2021-2022学年专任实验室人员表》(附件5)。
(二)教务处
毕业生和出版实验教材及教研项目情况,填写《2021-2022学年毕业生人数及教改经费表》(附件6)、《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出版实验教材、教学论文及教研项目情况表》(附件7)、《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出版实验教材、教学论文及教研项目明细表》(附件8)。
(三)创新创业学院
校内竞赛类活动获奖情况,填写《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创新创业获奖情况表》(附件9)、《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创新创业获奖情况明细表》(附件10)。
(四)科研处
校内各教学单位科研成果情况,填写《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科研论文和社会服务情况表》(附件11)。
(五)后勤处
校内实验教学相关楼宇水电费使用情况,填写《2021-2022学年各楼宇公共用水电明细表》(附件12)。
二、提交方式及时间
上述单位根据填报要求,于9月16日前提交以上文件纸版(签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准确,请各相关单位指定一名报送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提交及反馈报送数据的情况,于9月7日前将《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3)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正鑫 电 话:7626387/6387 地点:实验楼506 邮箱:1439907641@qq.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2021-2022学年毕业生人数及教改经费表.xls
附件7: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出版实验教材、教学论文及教研项目情况表.xls
附件8: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发表实验教材、教学论文及教研项目明细表.xls
附件9: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创新创业获奖情况表.xls
附件10: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学生创新创业获奖情况明细表.xlsx
附件11:2021-2022学年各教学单位科研论文和社会服务情况表.xls
附件12:2021-2022学年各楼宇公共用水电明细表.xlsx
附件13: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xls
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