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16
初审:李正鑫 复审:陈兰 终审:冯科全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效率,及时追踪检查、整改、复查等各环节工作的开展情况,落实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根据实验室安全相关文件的要求,现结合“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的功能情况,进一步加强校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根据所辖实验室的风险等级,开展以下相应频次的检查:

(一)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4次。

(二)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2次。

(三)三、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二级单位安全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

二、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各级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必须使用“管理系统”进行记录和管理。

三、各单位通过“管理系统”制定检查计划后开展检查工作,并督促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务必按照“管理系统”的程序,按时完成整改和提交结果,确保检查流程全面闭环。

四、自327日起各单位所有实验室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的记录,都须在管理系统操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通过系统查看并公布各单位检查开展情况。

五、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检查模块操作手册》。如在系统操作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联系电话:李正鑫/7626387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所辖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附件: 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检查模块操作手册.zip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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