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4-12-25浏览次数:163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

各二级单位通过“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本年度隐患情况,根据隐患清单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整改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验室与资产管理组织人员根据各单位隐患整改和复查的情况,组织进行核查。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工作

为了确保校内实验室的管理质量和安全水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110日之前,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这次考试将覆盖所有校内实验室的主任、副主任以及实验员。

三、确保安全管理同时保证实验室使用

级学院在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同时保证实验室利用率对实验室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严禁利用安全问题为借口,该使用时不用,影响实验教学质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畅通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渠道

为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实验室各项安全隐患并及时完成整改,保障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畅通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通道,设置了多种举报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本单位的实验室隐患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复查和再次排查,并于123017点前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报告,签字盖章后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传达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各单位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如发现工作不重视,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和隐患反复发生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迟晓波,联系方式:7626387,办公地点:实验楼506)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docx

 

 

 

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