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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实物资产(固定资产、低值资产等)的一级管理单位。在分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对实验室和实物资产进行统一归口管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申报、审核学校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预算和实验教学运行经费预算。

二、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及监管工作。

  三、调配、整合实验教学资源,确保实验教学资源能够在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

  四、依据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学校实物资产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组织学校资产清查、评估、界定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房屋及构筑物、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低值品等的帐目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资产帐目建立,并监督检查其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学校新购置仪器设备、家具(被服装具)、低值品的资产验收工作。 

  十、负责组织学校新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资产交接验收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所属房屋、仪器设备、家具等的使用效率。 

  十二、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等的调剂、调配工作及报损、报废处置的鉴定组织和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维修组织及联络工作。